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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大學發(fā)聲明 停止所有非學歷繼續(xù)教育培訓合作

    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7-04-24 11:35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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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7年2月21日,北京大學修訂并發(fā)布了《北京大學非學歷繼續(xù)教育管理辦法》(校發(fā)〔2017〕38號)。北京大學聲明如下:自 2015年12月10日起,北京大學已停止審批非學歷繼續(xù)教育培訓合作辦學項

    2017年2月21日,北京大學修訂并發(fā)布了《北京大學非學歷繼續(xù)教育管理辦法》(校發(fā)〔2017〕38號)。北京大學聲明如下:

    自 2015年12月10日起,北京大學已停止審批非學歷繼續(xù)教育培訓合作辦學項目。所有非學歷繼續(xù)教育培訓項目均由北京大學各院系及獨立的所、中心等實體教 學單位獨立舉辦,不采取任何形式與社會機構合作辦學,包括但不限于,不委托社會機構或個人提供招生、收費、教學和管理服務,不與社會機構合辦使用北京大學名義的教育培訓機構等。

    北京大學舉辦的所有非學歷繼續(xù)教育培訓項目,其招生對象、師資、課程、培訓學費標準和繳費方式等均在北京大學繼續(xù)教育部網站向社會公示。

    培訓學費均須由委托培訓單位或學員個人直接向北京大學賬戶交納,并由北京大學財務部門全額開具票據。除培訓學費外,北京大學不再向委托培訓單位或學員個人收取任何其他費用。

    北京大學非學歷繼續(xù)教育培訓項目結業(yè)證書加蓋“北京大學”校章,可在北京大學繼續(xù)教育部網站驗證真?zhèn)巍?/span>

    凡有下列情形者,包括但不限于,信息未在北京大學繼續(xù)教育部網站公示或與公示信息不符的、要求委托培訓單位或學員匯款至第三方機構或個人賬戶的、未能開具北 京大學財務票據的、結業(yè)證書不能在線驗證的,均涉嫌假冒北京大學名義。請社會各界注意核實培訓項目真?zhèn)?、工作人員身份和收費標準,謹防欺詐。

    特此聲明!

    標簽:

    北京大學高等教育         學歷繼續(xù)教育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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